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吸引优秀生源攻读我校博士学位,探索构建多样化、多渠道符合教育规律的博士招生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作用,推动我校新时代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做好 2026 年第二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要求及进度安排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1.全日制普通计划招生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兰理工发〔2024〕23号)和《兰州理工大学“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兰理工发〔2024〕24号)文件执行;甘肃高研院专项计划招生要求根据《兰州理工大学关于“甘肃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和《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甘肃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件执行。
2. 5月7日-5月14日,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博士网报”(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5月14日截止,过期不予补报。
3.5月11日-5月15日考生根据博士招生基础材料清单(附件1)按照报考类型按顺序向拟招生导师提交材料,拟招生导师对所有材料进行鉴定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填写《兰州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拟招收博士初审自评表》并将考生其他材料提交学院,过期不予受理。
4.5月15日-17日学院审核考生资格,组织审核专家组集中审查所有申请材料,填写《兰州理工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和材料审核评分表》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基本信息、报考类别、报考导师、科研成果等关键内容对外公示三天。
5.5月18日-21日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公开招考
1.公开招考条件及要求符合《兰州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简章》。考生5月7日开始,考生在中国研招网“博士网报”(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5月14日截止,过期不予补报。
2.5月23日(上午8:30—11:30)确认公开招考考生的考试科目,5月28、29日考试(暂定,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5月29日下午学院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及录取原则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
通过学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学院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每个考生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主要内容按以下顺序展开:
(1)考生5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
(2)考生用10分钟的PPT,介绍个人简历及取得的科研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教育和工作履历、从事专业、硕士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及完成情况、前期工作成果及获奖情况、综合能力和一贯表现、博士期间的学业规划等;
(3)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包括综合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等;
(4)考核小组给出综合素质、英语水平、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的成绩,均为百分制。
2.录取原则
(1)考生的总成绩(百分制)=导师初审成绩*10%+学院资格和材料审核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70%;
(2)学院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一票否决,不予拟录取;
(3)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导师年度实际招生情况和学院招生指标执行情况,顺序等额录取;
(4)报考甘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须签订三方协议。
(二)公开招考
1.初试笔试
初试笔试按照学校要求参加科目考试。招生委员会根据初试情况,确定公开招考录取分数线,并及时对社会公布。
2.复试内容
同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内容一致。
3.录取原则
(1)考生的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2)单科成绩合格,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名额分配办法和学院招生指标,顺序等额拟录取
三、体检
体检工作入学时进行。
体检地点:兰工坪校区校医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收费标准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理顺和调整我省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3]523号)规定,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和公开招考等入学方式)报名费及复试费共300元/人,体检费60元。公开招考考生5月23日确认考试科目时扫描财务处缴费二维码缴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确认缴费;其他入学方式考生报名成功后缴费,复试时由学院确认缴费。
五、其他
1.申请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准确,一旦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假,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乃至撤销已授学位。
2.考生在“硕博连读”录取后,当年九月入学直接转入博士阶段学习,原硕士生学籍自行终止,“硕博连读”学习年限不少于5 年。
3.非定向申请考核考生拟录取后须让对方单位开具同意调档的说明函件。
4.本细则解释权归yd222云顶线路检测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
2026年5月12日